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博业体育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新闻中心

News

分类>>

德国博世诉扬州博世特侵害商标权胜诉 扬州博世特:已上诉

2023-12-09 13:31:08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德国博世诉扬州博世特侵害商标权胜诉 扬州博世特:已上诉日前,扬州博世特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博世特”)被德国博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博世”)诉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扬州博世特败诉。随后,扬州博世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12月7日,扬州博世特总经理俞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公司的“博世特”字号由来已久,最初起名时是为靠拢英文“BEST”,与德国博世并无关联。

  判决书称,扬州博世特被控侵权的“博世特·飞天”“博世特”等标识均完整包含博世公司“博世”商标的“博世”文字,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容易产生混淆或误认,侵犯了涉案商标权。

  此外,鉴于德国博世通过持续经营和宣传,使得其“博世”字号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作为具有竞争关系的主体,扬州博世特应当知晓该情况,仍将完整包含“博世”文字的“博世特”作为企业名称中识别不同市场主体核心标识的字号进行登记,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该案一审判决扬州博世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德国博世人民币109万元。

  对此,俞女士于12月7日向海报新闻记者回应称,“博世特”系公司沿用近30年的字号,最初起名时是为靠拢英文“BEST”,与德国博世并无关联。俞女士表示,德国博世长期宣传与使用的是英文商标“BOSCH”,自己不认可判决书中提到的德国博世长期宣传与使用中文“博世”商标一事。

  俞女士还称博业体育app,2011年,公司曾与德国博世就贴牌生产一事谈过合作,当时德国博世并未对“博世特”字号的使用提出过异议,不明白德国博世为何在2021年突然发来起诉书。“我们这个字号用了近30年,现在要求我们停用字号并赔偿500万,相当于讹钱和霸凌,我们会坚持上诉。”俞女士说。

  判决书显示,1990年,德国博世申请“博世”商标,后以再许可方式将该商标权许可给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实施,许可使用期限自2014年3月13日至2031年3月29日。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21日,系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扬州博世特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扬州博世特前身为创建于1994年、登记于1997年的“扬州庆松总公司博世特工具厂”,后经两次改制为“扬州博世特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至2010年,扬州博世特工具有限公司成立,并逐步进行了业务承接。

  判决书中还提到,扬州博世特曾申请“博世特”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并于2020年3月24日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俞女士表示,公司方无法认可一审结果,“一直还在打(官司),我们情愿打下去”。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视听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href=""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