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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晋城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最新消息!你局《关于报批全民健身中心(时家岭公园北侧)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晋市建城〔2024〕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 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意实施全民健身中心(时家岭公园北侧)项目,并原则同意由公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全民健身中心(时家岭公园北侧)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深度)》。
项目位于白水街南侧、规划城市道路西侧,具体位置按照我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确定。
项目总用地面积3809.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5.70平方 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10米。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数15个, 非机动车停车数87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工程、体育场馆设 施、停车场等。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40%,渗透性铺装率不低于5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0%以上。
项目总投资为3496.6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80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2.75万元,基本预备费166.5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晋城市政府统筹加社会资本投资解决, 其中:市政府方负责征地、勘察、设计、报规、报建、监理等相 关事宜及费用,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建设及合作期间的运营管理。
1.本批复系根据我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推行 “双承诺免评审”工作的通知》(晋市审管发〔2023〕23号)并结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出具,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设计标准和设计要求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文件和承诺内容开展后续前期工作。
2.建设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 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3.项目建设全过程要按照国家项目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制度等各项规 章制度,依法合规自主实施。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规模等控制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
4.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规定博业体育app,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